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10号文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但现实中缺是另一番景象:河北山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丽都嘉苑小区”项目过程中,不按照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建设,至今超过约定竣工近5年仍在建设中,涉嫌变相囤积土地。

公开资料显示,“丽都嘉苑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河北衡水景县亚夫路西、电力局北侧,开发商为河北山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10月24日,河北山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丽都嘉苑小区”项目用地的第一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合同,面积为0.公顷,土地用途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的竣工时间为年11月30日,这宗土地的出让金为万元。

为了扩大开发建设面积,在年10月27日,河北山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丽都嘉苑小区”项目的第二块土地,面积为2.公顷,用途同上。约定竣工时间为年9月30日,土地出让金为万元。

河北山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最晚为年9月30日,现已超过约定的竣工时间4年有余。

河北山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把项目分为两期开发建设,至今“丽都嘉苑小区二期”的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已经建好,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正在建设过程中,主体才刚刚建设好,照此建设速度计算,预计还需要1年时间才能完成竣工验收。房屋竣工验收是完成土地开发合同的唯一标准,一个超过约定4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竟然无人JG,怎能不让人产生诧异和疑惑。

按照规定开发商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在“丽都嘉苑小区”项目超过4年建设过程中,有关监管责任人对此应该有所作为,而不是任由河北山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随意拉长建设周期,坐等土地升值,牟取暴利。批前把关,批后监管,不能形同虚设。

在“丽都嘉苑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违约4年建设过程中,为什么没有受到处罚和监管?一个看似简单的不作为,受损的是国家利益,伤害的购房户。

按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应该被追究责任。那么,当地与河北山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该宗土地的交地、竣工违约金为日千分之一。照此计算,应处罚的违约金就达多万元。#河北身边事##衡水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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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河县某晖置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和违约。商河县检察院向商河县国土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对某晖置业公司涉嫌闲置土地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置,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该公司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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