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河北衡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年1月22日至2月4日,现场审核时间为2月26日到3月4日。
一、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
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年仍须网上报名并至报考考点进行现场审核,方可参加年医学综合考试。
3、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无需网上上传材料,采取材料现场审核,并采集考生指纹。
二、审核方法及审核时间
1、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版)为审核依据;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考生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安排如下:2月23日前,考生务必把相应报名材料提交到各县市区卫健局医政科;市直各医疗单位考生把相应报名材料提交到本单位;高新区、滨湖新区考生分别把相应报名材料提交到高新区公共事业服务局房间、滨湖新区管委会2号楼房间;各单位在接受考生资料的同时进行初审。
各县(市)区医政科、市直各医疗单位及高新区、滨湖新区,按照考生报名资料审核及以下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安排,把考生资料移交市卫健委考试中心(衡水市开发区康泰街号市中心血站门口二楼),并组织考生到现场审核、采集指纹。
2、具体时间安排:
2月26日上午8:00武强县;下午1:30高新区、滨湖新区;
2月27日上午8:00武邑县;下午1:30安平县;
2月28日上午8:00深州市;下午1:30饶阳县;
2月29日上午8:00冀州区;下午1:30阜城县;
3月1日上午8:00枣强县;下午1:30景县;
3月2日上午8:30故城县;
3月3日上午8:30桃城区;
3月4日上午8:30市直各单位;
逾期未提供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因年取消省直考点,公共卫生类考生和现役军人、部队文职人员等到所在地县(市、区)提交报名资料。并由各县(市、区)按以上时间统一组织到市卫健委考试中心(衡水市开发区康泰街号市中心血站门口二楼)参加现场审核、采集指纹。
三、网上缴费
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河北省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可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免考的考生无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因个人原因缴费后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特别提醒
1、考生填报单位与印章名称必须一致;
2、考生照片必须按要求上传(大小20-45kb,白底证件照);
3、考生带教老师的执业医师证编码必须填写;
4、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考生必须填写本人的助理医师资格证编码和助理医师执业证编码;
5、考生的毕业证、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年河北衡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需提交资料及材料装订顺序
1、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原件只留内芯)。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执业助理医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
3、二年制中专需提供补课时证原件。
4、《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A4纸打印,通知单上必须由本人在空白处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5、《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合格证明》。
6、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8、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
9、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内容页均需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10、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11、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或团级以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政治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
12、《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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