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出自《汉书·董仲舒传》,意思是:应当端正与人相交往的态度,不要为了能够从他人那里获取某种好处或达到某种目的,才决定和他人结交。

董仲舒要求统治者树立义重于利的观念,全心全意考虑义的问题,不再谋求自己的私利。但当统治者以“为天下兴利”为务,而不再谋求个人或少数人之私利时,“为天下兴利”便是义了。由于董仲舒在这一论题中将义、利对举,有浓烈的“义利之辩”的味道,故而对后世的思想影响很大。

儒家强调义利之辨,重义但并不排斥利,见利忘义不足取,见义忘利有难度。董仲舒的义利观,“繁露”与“本传”文献所载的差别,不只“正道修理”“正谊明道”之不同,更在于“不急”与“不计”意义之悬殊。若从“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和“性禾善米说”的人性论观点考察,“不急其功”似乎更合乎董子思想的内在辑。

董仲舒简介:

董仲舒(公元前年-前年),广川(河北省景县西南部,景县、故城、枣强三县交界处)人,西汉哲学家,儒客大家。汉景帝时任博士,讲授《公羊春秋》董仲舒提出了天人感应、三纲五常等重要儒家理论。其后,董仲舒任江都易王刘非国相10年;元朔四年(前),任胶西王刘端国相,4年后辞职回家,著书写作。这以后,朝廷每有大事商议,皇帝即会下令使者和廷尉前去董家问他的建议,表明董仲舒仍受汉武帝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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