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远方的心月
图:来自网络
53岁的王志云死了,倒在了村口防疫卡点的钢丝绳下。此消息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
王志云今年53岁,是河北省衡水市景县龙华镇岳王庄村的一位农民,家里种着十多亩地。
3月12日上午,她骑电动车经过离家几公里的孙德厢村时,由于速度较快,再加上眼睛视力问题,被路口封村用钢丝绳,当场被拦住了脖子,摔倒在地,导致死亡。
王志云出事的地点是进出村里的唯一道路。但不可否认的是,王志云死于这条钢丝绳下。
事后,死者家属质疑村庄私设路障、无人值班,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撤除。
村支书对媒体描述,自从1月26日接到上级通知后封村、设置卡点后,一直都是这样操作的,在出事当天,王志云骑车过去时,村里的值班人员再三喊叫,她也充耳不闻,结果过去就出了这样的事情。
村支书还声称,“目前还未接到解除封闭式管理的通知,村里设置钢丝绳,主要是严防本村人口进出,比如说咱们村的人要出去,先要登记,同意后再给你开锁,外来人员也一样”。
早在春节之后,各地农村,为了保护自己当地不受外界疫情的影响,纷纷在村口设置了一些硬性隔离措施,目是为了加强防控。其中有一些村庄不问青红皂白,也不管安全与否,就采取“想当然”的做法,设置各种各样的路障进行拦阻。
其中,2月1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其中称,对一些县、乡、村封村封路、一概劝返等不恰当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
通知下发后,一些地方陆续取消封村封路,但有些“山高皇帝远”的乡村,依然我行我素。
这样私自设置路障致人死亡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
为了保护本村的路面年3月份的一天,村民杨某深夜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不幸撞上了栏杆,当场死亡。本次事故经新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该村村委会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在庭审中,村委会认为自己是为了保护村路不受损害,在村口处设置了栏杆以阻止超载车辆通行。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村委会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行为,判决该村委会承担受害人杨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的一半即8.5万余元。
同样,在年年7月16日,孟某驾驶式拖拉机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石楼镇某村西时,其车内的乘车人贾某头部撞在了路中间的限高铁栏杆上,造成贾某颈椎体滑脱、四肢瘫痪,贾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23天,花去医疗费5万余元。当年7月25日,贾某因病死于家中。
最后法院认为,该村委会私设路障,未设明显标志,违反了公路法的相关规定,理应对贾某之死负主要责任。
如今,村妇王志云之死,和以上案例大同小异,如出一辙。
看起来,这似乎是一个难题,不设路障,无法保护本村的“疫情安全”;设了路障,又埋下安全隐患。不过,应该承担的责任还是得承担,除此之外还应该想想办法,如何加强管理,既保护村里的利益,又保障路人的安全。
虽然,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意外的意外,但同样值得大家是深思。经过近2个月的艰苦战“疫”,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平稳,很多地方,在三月初,都纷纷撤销卡点,但一些地方因为懒政,还是认着自己的心意热性。
一个人的生命竟然凋谢在防疫卡点,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设置防疫卡点本是为了人的生命安全,怎么就付出了血的代价?
虽然看起来这位农妇之死,是一个非常极端的个案。她的死,固然有偶然因素,与个人观察不仔细有关,但根本的原因则在于没有消除安全隐患。当然,也与相关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有关。如果多从便民利民的角度考虑,如果事先能够考虑到安全系数,恐怕早就得到纠正了。
但愿类似的流血事件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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