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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景县的王先生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投诉,他年以一般商品房价格购买了河北景县碧水蓝湾3期2号楼的房子,今年五一期间交房时发现,这套住房实际性质为限价房,其价格甚至高于同小区的一般商品房。

碧水蓝湾3期2号楼“限价商品房”公示牌。受访者供图对此,开发商景县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他们曾在售楼时明确地告知过消费者,房屋性质为“限价商品房”,价格也是经过住建局批示的。5月18日,澎湃新闻对此事进行了报道,5月24日,据王先生反馈,当地政府部门现已决定撤销碧水蓝湾三期2号楼的限价房项目。目前,王先生的房屋性质已更改为一般商品房。澎湃新闻从景县相关部门核实了王先生的说法。

消费者投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王先生称,最初购房时,置业顾问曾介绍住房为商品房,他与家人商议后,签订了购房协议。但今年五一期间交房时,他看到楼下贴着“限价房”字样的公示牌,这才知道自己买到的并不是一般商品房,而是限价商品房。

王先生说,他与2号楼其他业主沟通得知,开发商在他们购房时并未明确房屋性质为限价商品房,他们与其他楼栋业主签订的购房协议也没有任何区别,而只有3期2号楼的房子被贴上了“限价房”的牌子。

2号楼某住宅与5号楼某住宅“住宅认购协议书”对比。受访者供图王先生说,该楼栋共户,他所在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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