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人民检察院
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
为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内部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4月8日景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与综合业务部集中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院党组成员张玉江主持会议,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张玉江对《规定》从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逐条解读,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如何协调配合、有序衔接。下一步,景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组织部门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强化内部监督、保证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办案的重要举措;
二是认真履职,完善衔接机制。检务督察部监督检查中发现需要案件管理部督促纠正,及时将相关情况抄送本院负责案件管理部门。综合业务部对检务督察部抄送司法办案不规范问题及时研判,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活动,共同做好对各部门的日常监督,完善综合业务部和检务督查部门的工作配合与衔接机制;
三是互相协作,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规定》内容对提升检察干警政治能力、强化法律监督、锤炼过硬作风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案件管理部门在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检查、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监督管理等专项检查,检务督察部开展政治督察、执法督察、追责惩戒等工作时,双方部门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共同提高内部管理监督水平,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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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苏世猛李静
摄影
夏同旋
编辑
车翔宇
审核
姚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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