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景县交警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查处行动。
当日14时许,一辆电动三轮车向执勤方向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期间,民警发现驾驶员浑身散发着浓厚的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1mg/ml,属酒后驾驶。
经民警进一步核查证实,这名驾驶人此次被查,属于第2次酒驾。年因酒驾被查处过,真是屡教不改!
据了解:当天中午违法驾驶人和朋友相聚,期间喝了点酒,便骑着电动三轮车外出送货,不料最终被交警查获。
现驾驶员因实施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面临行政拘留10日以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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