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景县交警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查处行动。

14时许,一辆冀TQ1XXX小型轿车向执勤方向驶来。只见车辆从马路中间穿插而过,车迹S形。见此异常情况,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询问期间,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焦某某身上散发着浓厚的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mg/ml。后经抽血检测,结果则为.94mg/ml,属于醉酒驾驶。

据驾驶员焦某某交代:当天中午,自己在外吃饭喝酒,而自己的家就住在马路对面,酒足饭饱后便打算将车开回家中。以为距离近,开车也没什么事,不料还是被交警查处。

现驾驶员焦某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同时面临追究刑事责任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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