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河北高速交警获悉,衡德高速衡水方向有一辆鲁A牌照红色野马牌轿车行驶速度达km/h,民警立即在服务区布控拦截。
面对铁证,驾驶人才承认了自己超速行驶的事实,并接受记12分,罚款元的处罚。
据介绍,8月7日6时05分,河北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测速抓拍设备报警,衡德高速衡水方向有一辆鲁A牌照红色野马牌轿车行驶速度值为km/h,民警立即在服务区布控拦截。
当民警询问红色轿车驾驶员超速行驶时,那名驾驶人反问民警:“我超速了吗?”民警提示他,跑那么快你不感到害怕吗?不想这位驾驶员回应道:“没感觉!”
几经反复,最终在充分的证据面前,驾驶员承认了自己超速行驶的事实。
河北高速交警表示,该驾驶人李某因“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违法行为,受到记12分并处罚款元的处罚,驾驶证被扣留,需回当地接受满分教育考试后再到大队解锁驾驶证,而他那辆被交警“擒获”的野马也要换驾驶人开走。
河北高速交警提醒:超速行驶时,视力会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直接影响驾驶人的操作稳定性。如遇紧急情况,驾驶人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超速行驶!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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