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衡疫情防指办〔〕14号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共同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即日起在全市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来衡返衡人员不按规定报备、刻意隐瞒涉疫地区旅居史的。
(二)私自接纳、容留中高风险地区来衡返衡人员且隐瞒不报的。
(三)明知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且隐瞒不报的。
(四)居家隔离人员未到解除隔离时间私自外出的。
(五)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参加聚集性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公共场所等可能造成病毒在社会面扩散的。
(六)逃避防疫卡口检查的。
(七)其它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有效线索。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以上人员,广大市民可拨打所在县市区举报热线,如实告知被举报人的姓名、详细住址、联系电话、违规问题等信息。各县市区举报
桃城区:
冀州区:、
枣强县:
武邑县:
深州市:
武强县:
饶阳县:
安平县:
故城县:、、
景县:
阜城县:
衡水高新区:
滨湖新区: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在相关部门排查掌握之外的,给予举报人元奖励;被举报人核酸检测为阳性的,追加举报人元奖励。
四、举报线索处理情况说明
(一)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必须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
(二)各县市区负责兑现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年5月12日
张家口
张家口市公布市直及各县区疫情防控群众公开举报渠道
按照张家口市深化重点工作大督查专项小组安排,为切实有效防止疫情风险隐患和疫情蔓延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建立完善疫情防控问题举报处理机制,全面公开接受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处理反映问题,现公布市直及各县区疫情防控举报渠道。
一、整治重点
针对防疫工作中组织体系不健全、运转不流畅,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刻意隐瞒相关信息,包联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举报渠道
1.市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2.康保县举报电话
3.沽源县举报电话-
4.张北县举报电话-
5.尚义县举报电话-
6.赤城县举报电话-
7.怀安县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8.怀来县举报电话-
9.涿鹿县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0.阳原县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1.蔚县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2.桥东区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3.桥西区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4.宣化区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5.下花园区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6.万全区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7.崇礼区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8.塞北管理区举报电话-
19.察北管理区举报电话-
20.经开区举报电话-
来源
衡水日报、张家口发布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3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