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景县交警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查处行动。23时许,一辆小型轿车向执勤方向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23时许,一辆小型轿车向执勤方向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询问期间,民警发现该车内共有五人,三个大人和两名儿童,同时驾驶员殷某某身上散发着浓厚的酒气。经对殷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涉嫌醉驾。
据殷邓某某交代:当晚自己和家人吃饭,期间喝了些许酒。也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乘车的其他人都没有驾驶证,找代驾的话又会超员一个人,所以自己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不料被交警查处。
现驾驶员殷某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给予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同时面临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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