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人民检察院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

质量评查获赞

“办案流程和司法活动越来越规范,给你们点赞!”人民监督员苏景军对景县检察院不走过场、严把案件质量关的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给予充分肯定。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为强化外部监督,倒逼案件质量提升,5月9日,景县检察院主动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会。

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勇对两名人民监督员表示欢迎,阐述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是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规定》的具体举措,希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和办案活动提出监督意见建议。

评查开始前,综合业务部负责人曹璐就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细则向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详细介绍。随后,人民监督员抽取了部分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案件的办理程序是否规范、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采集是否可信、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文书质量是否达标、社会效果及司法责任制是否充分落实等方面进行评查,并就发现的问题与检察官开展交流研判。曹璐表示,会后该院将认真研究人民监督员提出的评查意见,以整改促提升,规范文明司法,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

此次活动的开展,保证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了司法办案的公开、公正。今后,景县检察院将继续探索有利于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的更多渠道,提升检察机关的办案透明度,从而促进案件质量的不断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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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王彬苏世猛

摄影

刘君卓

编辑

车翔宇

审核

姚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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