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景县交警大队在辖区设卡查酒驾时,一辆小型汽车向执勤方向驶来。临近检查区域,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赵某某称:我的驾驶证被吊销了。同时在询问期间,民警发现赵某某浑身散发着酒气,随即对赵某某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mg/ml,涉嫌醉酒驾驶!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驾驶人赵某某的血检结果为.39mg/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民警问其驾驶证为何被吊销时,赵某某称:也是因为酒驾。经系统查询发现,赵某某之前竟还分别因酒驾和醉驾、逃逸被交警依法处理过!真是屡教不改,不知悔改,就不悔改!
据驾驶员交代:当天中午喝了点酒,酒后打算送朋友回去,不料路上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人因驾驶证被吊销其间仍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给予罚款0元,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同时还面临着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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