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化,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将辖区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整体公示告知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备

景新大街与二小路交叉口

景开大街与西城墙路交叉口

景开大街与市场路交叉口

景开大街与亚夫路交叉口

景安大街与亚夫路交叉口

通行上述道路的车辆存在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系统将对车辆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二、卡口设备

景新大街与二小路交叉口

景开大街与西城墙路交叉口

景开大街与市场路交叉口

景开大街与亚夫路交叉口

景安大街与亚夫路交叉口

通行上述道路的车辆存在违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系统将对车辆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三、不礼让行人设备

景安大街盐百超市路段

高适路正信楼商场路段

通行上述道路的车辆存在与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系统将对车辆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hl/3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