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银保监复〔〕83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饶阳健康路分理处等16家机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农银衡发〔〕6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饶阳健康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饶阳健康路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饶阳城关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饶阳城关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邑审坡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邑审坡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邑建设西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邑建设西路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县城北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县城北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县城关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县城关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县刘集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县刘集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县梁集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县梁集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县广川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县广川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城青年西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城青年西路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城武官寨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城武官寨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州永平大街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州永平大街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州榆科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州榆科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州前磨头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州前磨头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州王家井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州王家井支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城城关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城城关支行”。

二、你行应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换发事宜;并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和当地监管组书面报告。

衡水银保监分局

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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