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故城县即年前的故城县,98《故城县志》对其区划记载比较详细,本文根据《故城县志》、《德州志》、《恩县志》、《景县志》缕析。
(一)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2年(年),北部属直隶省渤海道故城县。
民国3年(年),北部属直隶省津海道故城县。
民国14年(年),东临道改德临道,南部属之。
民国17年(年)国民政府废除道制,设省、县两级政府。北部属河北省国民
政府故城县。
民国25年(年)10月15日修正公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暂行条例》,规定省
下“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省政府辅助机关”。北部属河北省国民政府河间行政督
察专员公署故城县。
民国26年(年)河北省国民政府下设10行政区,北部属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
署故城县。
民国26年(年)“七七事变”后,故城县国民党政府随国民党南逃。
民国27年(年)11月22日日军侵占故城县。
民国27年(年)3月伪故城县政府将全县划分4区,第一区设于故城镇,第二区设于东辛庄,第三区设于北獐鹿,第四区设于郑口镇。
民国28年(年)伪山东省政府将德县属钟辛庄、东八里庄、戴官屯、魏庄、三里庄、杨家圈6村划归伪故城县第一区(区驻地袁庄)辖。
民国28年(年)4—10月间中共故城县委、县抗日民主政府设4个区,各设区委、区公所。第一区夏庄、袁庄一带;第二区西辛庄、李仙寨一带;第三区房庄、杨梧茂一带;第四区西原隰、崔庄一带。
民国31年(年)4月29日侵故日军“铁壁合围”大扫荡后,侵故日军控制约90%村庄。
民国34年(年)6月27日北部解放,同年12月故城县抗日民主政府仍辖四个区。是年,改县抗日政府为县政府(称县府),县治驻地由农村迁至郑口镇。
民国35年(年)10月于郑口周围再置第五区,区政府驻地为郑口,民国36年(年)第五区复撤;民国38年(年)4月第三次设第五区,同年9月第三次撤。
建国初,故城县下辖4个区、个行政村。第一区夏庄、第二区西辛庄、第三区房庄、第四区原隰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5184.html